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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黑户”可落户了

即日起至10月底集中解决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该便民措施在全国尚属首例

时间: 2008-05-30     作者:本报记者 何珍   点击数:   评论:   进入论坛
      为解决“黑人黑户”问题,福建省日前出台便民新举措,规定无论婚生或是非婚生子女,均可落户。省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始集中办理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此举在中国尚属首次。这是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统计,目前全省约有出生未落户人员18.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数的5.36‰,主要原因是这部分人员出生后,其父母无法为其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即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出生人口不落户,也就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很大一部分人一直上不了学,就不了业,结不了婚。

      为此,4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省计生委、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解决亲子鉴定申报出生户口、出生日期认定等长期困扰基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一系列问题的具体操作办法。同时,对一时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也要给予办理以“非亲属关系”落户的灵活措施。

      此外,《意见》还逐项规定了出生申报户口最终应当怎样给予落户,尽可能简化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申报出生落户。

      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户籍方面的业务,省公安厅专门公布了全省各设区市公安机关户政咨询服务电话。

附:户政咨询服务电话

福州市局0591-87842979 87840457

厦门市局0592-20343041

漳州市局0596-2680687

泉州市局0595-22180314

莆田市局0594-2682030

三明市局0598-8262345

南平市局0599-8862161 8862162

龙岩市局0597-2032096 2032092

宁德市局0593-2972037 29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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