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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查处首例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
平潭一房地产公司被罚2万
时间: 2008-08-29 作者:记者 韩慧英 通讯员 邱岗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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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福州平潭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工商登记在两辆自有看房直通车车身上喷涂广告,平潭县工商局当即予以拍照取证,并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开出2万元“罚单”,这是7月1日《关于福州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以来,福州市查处的第一起违法发布车身广告案件,对工商部门今后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机动车车身广告等违法行为,有借鉴意义。
(网络编辑: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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