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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价格调节基金”纯属谣传

福州市物价局即日起开展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稽查

时间: 2008-09-12     作者:记者 江娟珺   点击数:   评论:   进入论坛
      本报讯 即日起,福州市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就价格调节基金应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企业缴交价格调节基金情况进行专项稽查。这是记者从福州市物价局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据悉,福州市物价部门将重点开展大中型企业缴交情况的专项稽查和针对“钉子户”的执法力度,特别是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拒缴、少缴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应征企业的征收率,确保应收尽收,以有效稳定市场、平抑物价。

  据介绍,价格调节基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1997年以来,福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由物价部门负责直接征收,征收的范围包括餐饮业(含宾馆的餐饮部分)、娱乐行业(录像厅、歌舞厅、保龄球馆、台球馆、电子游戏厅)以及发廊(含美容美发)、桑拿等服务性行业。据统计,10年来福州市物价局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近2亿元,为发展福州市副食品基地、保障菜篮子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针对前一阶段社会上有“价格调节基金被取消,有关企业不必缴交价格调节基金”的传闻,福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谣传,给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干扰。

  据了解,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方向包括六个方面:一是用于政策性补偿。当政府对群众生活必需的重要商品实施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时,给执行相关政策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可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适当给予补偿。二是用于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可对相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三是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政府提价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时,可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价格补贴。四是用于支持重要商品储备。五是用于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六是用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调控价格的相关工作。
(网络编辑:郑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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