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答疑
本报房产热线:0591-87813795
时间: 2008-09-25
作者:本报记者 魏林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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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dnkbfdc@126.com
答疑热线: 0591-87813795
接听时间:每周四13:30-16:00
答疑律师:
福建世纪新安律师事务所
卢锋奇律师
1.房顶的质量很差如何索赔?
福州潘先生:我家的商品房,房顶明显看出质量有问题。请问我该如何向开发商索赔?有没包括精神损失费?
回复:如属房屋质量问题(最好先找建筑专业人士咨询或找建筑质量鉴定部门鉴定),你可向开发商索赔,问题严重的,可要求退房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但一般没有精神损失费。
2.按揭转一次付清怎么办?
福州黄先生:我购买房屋本来采取的是按揭方式,一年后准备将剩余贷款一次性付清,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及费用应该为多少?
回复:必须先和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提前还贷手续,银行会收取一定的费用,然后由银行配合去交易所办理解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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